军工保密资格认证的申请流程:
1、开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项目或产品涉及国家秘密证明表》(简称《密级证明表》)。已经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还应提供涉密订货合同(协议书、任务书),拟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应提供意向性订货合同(协议书、任务书)。
2、企事单位依据《密级证明表》或保密资格认证级别建议所列密级进行内部贯标。
3、向上级部门报送申请书和有关材料,申请审核。没有上级部门的,应当报送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或所在地市级以上保密工作部门。
4、审核通过后向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军工保密资格认证委报送申请书和有关材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军工保密资格认证委组织进行保密资格认证现场审查。
5、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军工保密资格认证委根据现场审查结论和有关材料,在4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查批准的保密资格申请单位有关材料报国家军工保密资格认证委复审备案。
6、国家军工保密资格认证委颁发《保密资格证书》。
7、由于各地对保密资格认证政策执行差异,在保密资格申请材料、初审、现场审查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建议申请企业因地制宜,妥善应对。